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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河北大学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八巡视组进驻河北大学开展巡视工作。3月10日下午,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河北大学动员会在图书馆报告厅召开。省委第八巡视组组长宋连军作动员讲话,河北大学党委书记王洪瑞代表学校党委作表态发言,河北大学校长傅广生主持会议。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朱政学,省教育厅巡视员郭树良,省委第八巡视组副组长徐利、智学及巡视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党政职能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各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其他单位正处级干部及师生代表参加会议。

宋连军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每轮巡视情况汇报,习近平总书记每次都发表重要讲话,从战略高度和具体层面上提出要求,明确了巡视工作方针,为巡视工作指明了方向。去年8月中央颁布实施了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为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重要依据和遵循。省委坚决向党中央看齐,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赵克志书记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亲自研究解决巡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提出具体处置意见。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贯彻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统筹谋划,深化创新,狠抓落实。十八大以来,我省巡视工作的力度越来越大,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越来越多,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越来越强。实践证明,巡视监督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

宋连军强调,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巡视工作将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巡视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责任担当,依纪依规开展巡视,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在根治腐败上见实效,坚决完成好省委交给的任务,让利剑高悬、威慑常在。

宋连军指出,把省委交给的这次巡视任务完成好,是省委第八巡视组和河北大学党委共同的政治责任。巡视组将紧紧依靠河北大学党委开展工作,客观公正地向省委汇报巡视情况。河北大学党委要切实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主要负责人要敢抓敢管,动真碰硬,抓早抓小,带好班子,管好队伍。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营造良好的巡视氛围,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巡视有关的情况和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对党负责的政治意识,主动配合巡视组了解情况,积极支持巡视组开展工作。要切实落实纪律规定,在巡视人员食宿、出行等方面不搞超标准接待,依纪依规办事,欢迎大家对巡视组给予监督。

王洪瑞在表态发言中表示,省委第八巡视组领导讲话传达了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巡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部署和要求,阐明了本轮巡视工作的内容、方式和重点,并就做好学校巡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落实,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巡视工作是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部署,是对学校党委工作的一次“综合考评”,是对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次“健康体检”。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待巡视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扎实有效的工作迎接省委巡视组的检查指导。二是要遵守纪律,全力配合。巡视期间,学校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的有关纪律和规定,讲政治、讲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巡视组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全力支持、按时完成巡视组交办的各项任务。三是要正视问题,扎实整改。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不折不扣地落实有关要求,服从各项安排,积极主动、虚心诚恳地接受监督和检查,全面、严格查找存在的问题,客观、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积极、主动落实整改任务。四是要把握契机,乘势而上。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握好这次巡视的良好机遇,夙兴夜寐,激情工作,不辜负省委、省政府对我校的殷切期望,为将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际知名”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更好的服务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悉,省委第八巡视组将在河北大学工作1个月左右。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312-5937125(工作时间),手机:15931151528(只接收短信),电子邮箱:hbswxsz08@hebei.gov.cn,专门邮政信箱:保定市162信箱省委第八巡视组收。根据省委要求和巡视工作职责,省委第八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河北大学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组织纪律、违反群众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